投实消息:12月7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同意将北京市顺义区等111个城市(镇)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河南省四地区入选,分别为河南省鹤壁市、郑州市新密市、郑州市登封市、许昌市长葛市。
在此之前,河南省洛阳市、禹州市、新郑市和兰考县入选首批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名单,河南省濮阳市和长垣县入选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至此,河南省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已达10个。
关注投实回复“城镇化”获取入围试点各地市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
《通知》要求2016年年底前启动试点,到2018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有序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试点地区应当结合当前新型城镇化发展实际,坚持突出地方特色,重点在农民工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培育、中心城市建设、城市绿色智能发展、产城融合发展、地方文化保护传承、城乡统筹发展等领域。
通知同时印发了批复各试点城市的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河南省三批入围新型城镇化试点10地市未来发展有哪些值得期待?看这里
鹤壁市:城乡统筹发展
到2017年,实现农业转移人口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40%。
要增强城市建设能力,健全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强化“一基本两牵动三保障”,建立覆盖全部常住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城市”等建设,积极推广智慧应用;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步伐,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到城市建设全过程,积极推广应用低影响开发模式。
新密市:探索资源型城市转型新方式打造“全域生态”名片
到2017年,实现农业转移人口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
探索资源型城市转型新方式,加快培育一批资源深加工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推动新型耐材、绿色造纸等传统优势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打造品牌服装、节能环保、生态文化旅游、仓储物流等新型主导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发展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与现代家居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新密生态城市规划建设,打造“全域生态”名片,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统筹采煤沉陷区域整体开发,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
不断加快新市镇建设,差别化推进新型农村社区与特色村建设。加快城乡综合交通网络格局;促进新型城市建设格局,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全面布局智慧城市。
建立多元化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健全城镇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深化政策性金融支持机制建设,编制公开透明的政府资产负债表;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
登封市:“景城乡”一体化发展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
到2017年,登封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7%,转移人口1.2万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实现“少林国际旅游目的地”和“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县”的目标。
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以“旅游+文化”“旅游+农业”“旅游+体育”“旅游+制造业”带动关联产业发展;创新“文化+旅游+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发展都市休闲农业,维护乡土风貌,塑造聚落景观;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健康养生和运动医疗产业、武术创意产业,逐步形成“体育+旅游”的新生业态圈,吸引创意和策划人才入驻登封;开发具有登封特色的旅游产品、优化旅游产品产业体系,鼓励以特色旅游商品开发为导向的全民创新、万众创业活动。
建设特色小镇,形成新型城镇化引领新典范。以大冶镇、告成镇、唐庄镇3个特色小镇为试点,辐射示范带动其他城镇及乡村特色化发展;统筹多种交通方式,构筑多层级交通网络体系;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和水系生态修复;打造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体系;促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环境。
长葛市:产城融合设立城镇化专项基金
到2017年,争取在产城融合、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等方面形成长葛式的发展模式和经验。
创新产业用地出让、利用方式,推动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积极推广标准厂房建设模式,鼓励工业用地多样化利用,释放工业用地抵押融资权能。探索农村宅基地退出,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通过土地指标分配、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等手段营造产城融合空间载体。继续做大做强中心城区,提升中心城区首位。
鼓励工业用地多样化利用,释放工业用地抵押融资权能,设立城镇化专项基金,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濮阳:建立多元化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机制
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盘活存量资产支持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依托政府可支配财力,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委托专业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为濮阳辖区内高成长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
加快各级投融资公司转型步伐,剥离投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促进各类投融资公司发展壮大,成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供主体、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操作主体、政府性基金发起和运作主体。
改变投融资平台主要依赖银行贷款的状况,灵活利用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提高直接融资能力;对开发区域大、投资周期长的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采取多期模式进行资金筹集。强化投融资平台的“造血”机能。
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争取到 2017 年,全市至少有 5 家资本金在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积极发展村镇银行,逐步实现县市全覆盖。支持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县域中小型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大力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财政涉企资金要优先扶持。
洛阳: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允许农业转移人口在保留农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及集体经济收益权的基础上落户。持有本市居住证,且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 1 年或合法稳定就业达一定年限的农业转移人口,可自愿在洛阳市区申请落户。城区以外的城镇户籍完全放开。自愿进行宅基地和承包地流转的本市户籍农业转移人口对保障性住房具有优先租用权或购买权。
发挥洛阳市作为亚洲开发银行 PPP 项目首批试点城市优势,深化 PPP 体制机制建设。争取政策性金融支持,重点运用 5 年及以上期限的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回报期限较长的城镇化项目。
禹州:推进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
允许包括愿意保留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在内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放开户籍准入。把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教育、养老、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成本支出范围,建立公共服务成本预期增长机制。以公租房为主,逐步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优先保障月收入低于 1500 元的农业转移人口。
将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政府融资平台改革,改组成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承担企业债券发行责任。
推进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依靠新型城镇化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农村提供资金、技术、信息、教育、医疗卫生等先进要素和服务,推进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发展。
新郑:城乡一体化发展打造“两城、两市镇”发展格局
统筹城乡空间布局,重点打造中心城区、龙湖新城、薛店新市镇、辛店新市镇“两城、两市镇”的空间发展格局。
大力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精准农业和农业物联网技术,在北部乡镇建设以休闲观光农业为主的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在南部乡镇建设以优质粮油、精品蔬菜为主的高标准粮田优种示范区。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兰考县:加快推进“撤镇设街”组建兰考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兰考社会事业发展投资公司、兰考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
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政府主要承担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需要累计投入 134.92 亿元;企业按城市市民相同的标准为进城务工人员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需要累计投入 19.76 亿元;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需要累计投入9.04 亿元。
组建规范高效的投资公司。组建兰考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支持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鼓励开展以土地经营权为抵押的“农权贷”、“政银保”试点。建立兰考社会事业发展投资公司,重点支持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房建设等公共项目领域。组建兰考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重点支持供排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领域。
支持村镇银行发展农户小额贷款、“绿色家园”新农村贷款、农业保险等金融产品。在完成确权的基础上,以自愿有偿为前提,积极探索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等“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对一些风险大、成本高、收益低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和农民创业担保贷款进行风险补偿。
全面放开中心城区、建制镇落户限制,逐步取消城乡户籍。加快推进“撤镇设街”。